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暂住登记地派出所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换补领业务:
1、已办理《福建省居住证》;
2、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执照,同时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3、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本人或直系亲属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住所;
4、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
证件办理所需材料
符合异地受理条件的申请人,提供以下材料之一即可办理:
1、居住证,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社保缴纳证明;
3、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合法稳定住所凭证(产权证、土地证或公共租赁住房使用证等),系直系亲属住所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同户户口簿或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4、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属丢失补领的,须提供证件丢失的书面报告),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材料。
身份证在福州丢了,在福州当地的派出所是可以补办的。携带你本人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号码你的详细地址就可以补办了。
身份证丢失,可以在福州补办。携带户口本、驾驶证、护照、社保卡其中一种材料,补办工本费是四十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