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签订一个相邻合作协议
相邻建房合作协议
甲方:XXX
乙方:YYY
鉴于甲乙双方相邻而居,为和睦共处,现就甲方修建房屋涉及的相邻事项,依《民法通则》和《物权法》等法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议一致,特订立如下条款,以资信守。
一、甲方修建房屋应当占用的地基为政府批准的界限四至范围内,不得逾越批准界限侵占乙方宅基用地,如若确实需要占用,应事先须征得乙方明确同意,并予以适当经济补偿。
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建房占用乙方宅基地面积的,视为甲方侵权,甲方应予以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给予补偿,补偿标准按每平米人民币XX元计算。
二、甲方修建房屋如果需要临时占用乙方土地包括宅基地的,应征得乙方事先同意,乙方对于甲方建房需要临时占地给予提供方便,但是甲方应当适当给予乙方经济补偿。
在建房完成后,甲方应及时拆除或清理完毕占用乙方土地包括宅基地上的杂物或平整土地原貌,如果由乙方自行拆除、清理或平整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相应劳务支出费用,至少为100元。
三、对于甲方建造房屋,夯实房屋地基时不得破坏或侵害乙方房屋的地基或相关构筑物,乙方一旦发现甲方有前述行为,乙方有权立即予以制止,包括填平地基或拆除有关设备,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乙方对于甲方建房行为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或便利,配合甲方顺利完成建房行为。
五、本协议自甲乙签字或按手印之日生效,甲乙各执一份,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甲方签字(按手印): 乙方签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依据相邻关系的规定,些的具体些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