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培养直招士官毕业后到部队是一期士官的,专科是一期最后一年,本科直接是二期第一年,去除了义务兵服役期的两年。
依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士兵服役条例》第八条规定
士官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士官服现役的年限为:第一期、第二期各三年;第三期、第四期各四年;第五期五年;第六期九年以上。
士官分期服现役的批准权限为:第一期、第二期由团(旅)级单位批准;第三期、第四期由师(旅)级单位批准;第五期、第六期由军级单位批准。
培养对象完成高校全部课程且修满规定学分(除实习外,可以取得毕业证书),于第3学年的12月份参加身体复检和政治复审,身体健康、政治合格,无慢性疾病、精神病、癔症、癫痫、心理障碍或残废等功能性障碍或器质性病变的,办理直招士官入伍手续。
完成第3学年上学期考试后,持相关介绍信按照规定的时限自行到部队报到,入伍时间从当年12月1日起算,在校就读的2.5年时间不算军龄。对体检时弄虚作假故意自我淘汰的学生,按照《征兵工作条例》有关条款处理。培养对象入伍后,在部队训练指导机构完成入伍训练和岗前专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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