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巡察组组长进一步使用一般如何安排?

2026-05-19 07:5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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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对县委巡察组组成人员的管理,促进巡察组切实履职尽责,根据《中共都兰县委巡察工作暂行办法》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委设立两个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 巡察组由组长和工作人员组成。巡察组组长由县委任命,并建立县委巡察组长库,人员由正县级干部组成。
每个巡察组配备工作人员3名,从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部门抽调。
第四条 巡察组组长按照“一次一授权”和“三个不固定”原则,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和授权。巡察工作人员在组长领导下,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

回答2:

县委巡察组组长进一步使用,一般如何安排?这个我们进行讨论会议,大家做一下具体的工作安排来看具体负责哪一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