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值班经理的上班时间超过40小时算不算违法

2026-05-19 11:4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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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每周超过40小时就属于加班,每个月超过174个小时就是加班,你可以去要求加班费和25%的额外经济补偿金,要保留好证据等不干那天去告公司,当然了也可以现在去告,看自己具体情况了。

工作日150%加班费,休息日(周六日)200|%加班费,法定节假日300%加班费,以你基本工资为基数。

你可以提供公司打卡的证据,没有的话就可以要求单位举证,这样的案子一般都是赢的。

有问题可以给我留言,祝你顺利。我的百度hi经常在线。

回答2: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法第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回答3:

给加班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