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变更抚养权是有法定条件的,如果不符合法定条件,抚养权对方是要不到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6、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既然你们双方没有感情都要离婚,且都选择要孩子不能协调解决,就要依法办事,父母都有抚养孩子的权利,法官在判你们离婚的同时,对孩子的监护权也会做出公证的判决,做父母的无论孩子是否在身边,都不要丢失父母的责任。
这个你们可以私下协商,如果协商不好,那只有通过法律程序来判决,没有什么好办法,你想抚养孩子,在法庭上你可以把你老婆的所作所为进行陈述,你的理由是充分的,应该能得到抚养权,祝你好运!
不给!依法依规办事情,她如果有法就让她打官司吧,当初怎么定的就怎么是,既然孩子给你了,她就不该要,但是作为母亲他说来看看孩子是可以的。法律上也会支持你的,应为她走的时间太长了!
无故出走一年半,是不负责任的表现,没有尽到一个当母亲的义务。在法律上可根据这一点。要回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