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楼主的问题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
第十六条 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仿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七条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的监督。
看了楼主的叙述 该长春红旗街地下商场服务员态度恶劣
已经违反了本法规定
相信楼主已经向该商场管理部门进行投诉了
如果他们的执法力度不能够令你满意
建议你向当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
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但是投诉以前一定要持有证据
建议楼主 先到该商场看看该服务员是否已经改正
如果没有改正 可以通过录音 拍照等形式进行取证
然后向上述部门投诉
他们一定会帮助你维权的!
回答完毕!
你可以向消协和工商局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