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如你所说。问题不大。
是在保单生效后,才检查出糖尿病。之前,我们主观上也不知道,不存在没有如实告知,恶意欺骗的意识和行为。
对于糖尿病,各家公司的重疾种类中,略有差异,你可详查保单。有的公司,糖尿病本不在赔偿之列,所以,不用讨论。
有的公司保障糖尿病,但是也分型号,有个严格限制,要区分明白。
保险合同,个人认为持续有效。如果未来发生争议,根据以往几目前的相关诉讼案例,只要我们主观上,没有欺诈意识,并且确实是保单生效后才查出患病,并有相关证据的支持,法院,基本都会支持我们的理赔申请。
稍安勿躁,平心静气。等到有效期过后,看事态的发展,在做处理。
这么想,对亏不是在之前检查出来,呵呵。赚了。
祝好!
相当于带病投保,只要是关于糖尿病方面的问题就会拒赔。所以这个保险的意义就不大了。
糖尿病就不在大病保险里,所以你也不用告知保险公司。
如果查出是投保险前得的
保险公司会终止保险合同并不退还保费
如果查出是投保险后得的
保险公司会终止保险合同并退还保费
您好!请首先详细阅读您的保单,确认糖尿病是否属于该保险的可保范围。若属于可保范围,正常情况下,由于处在观察期内,保险公司通常是会退还您所交保费的。
若是不属于可保范围,也请联系保险公司如实告知。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告知具体处理事项的。由于您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了变化,保险公司大致以两种形式处理:一是退还保费,解除保险合同;另一种情况是进行重新核保,按核保结果决定是否予以继续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