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桓公元年~十八年(4)

2026-05-19 18:5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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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夏,郑庄公卒。

  初,祭封人仲足有宠于庄公,庄公使为卿。为公娶邓曼,生昭公,故祭仲立之。宋雍氏女于郑庄公,曰雍姞,生厉公。雍氏宗有宠于宋庄公,故诱祭仲而执之,曰:「不立突,将死。」亦执厉公而求赂焉。祭仲与宋人盟,以厉公归而立之。

  秋九月丁亥,昭公奔卫。己亥,厉公立。

  桓公十二年

  经 十有二年春正月。夏六月壬寅,公会杞侯、莒子盟于曲池。秋七月丁亥,公会宋公、燕人盟于谷丘。八月壬辰,陈侯跃卒。公会宋公于虚。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于龟。丙戌,公会郑伯,盟于武父。丙戌,卫侯晋卒。十有二月,及郑师伐宋。丁未,战于宋。

  传 十二年夏,盟于曲池,平杞、莒也。

  公欲平宋、郑。秋,公及宋公盟于句渎之丘。宋成未可知也,故又会于虚。冬,又会于龟。宋公辞平,故与郑伯盟于武父。遂帅师而伐宋,战焉,宋无信也。

  君子曰:「苟信不继,盟无益也。《诗》云:『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无信也。」

  楚伐绞,军其南门。莫敖屈瑕曰:「绞小而轻,轻则寡谋,请无扞采樵者以诱之。」从之。绞人获三十人。明日,绞人争出,驱楚役徒于山中。楚人坐其北门,而覆诸山下,大败之,为城下之盟而还。

  伐绞之役,楚师分涉于彭。罗人欲伐之,使伯嘉谍之,三巡数之。

  桓公十三年

  经 十有三年春二月,公会纪侯、郑伯。己巳,及齐侯、宋公、卫侯、燕人战。齐师、宋师、卫师、燕师败绩。三月,葬卫宣公。夏,大水。秋七月。冬十月。

  传 十三年春,楚屈瑕伐罗,斗伯比送之。还,谓其御曰:「莫敖必败。举趾高,心不固矣。」遂见楚子曰:「必济师。」楚子辞焉。入告夫人邓曼。邓曼曰:「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莫敖狃于蒲骚之役,将自用也,必小罗。君若不镇抚,其不设备乎?夫固谓君训众而好镇抚之,召诸司而劝之以令德,见莫敖而告诸天之不假易也。不然,夫岂不知楚师之尽行也?」楚子使赖人追之,不及。

  莫敖使徇于师曰:「谏者有刑。」及鄢,乱次以济。遂无次,且不设备。及罗,罗与卢戎两军之。大败之。莫敖缢于荒谷,群帅囚于冶父以听刑。楚子曰:「孤之罪也。」皆免之。

  宋多责赂于郑,郑不堪命。故以纪、鲁及齐与宋、卫、燕战。不书所战,后也。

  郑人来请修好。

  桓公十四年

  经 十有四年春正月,公会郑伯于曹。无冰。夏五,郑伯使其弟语来盟。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冬十有二月丁巳,齐侯禄父卒。宋人以齐人、蔡人、卫人、陈人伐郑。

  传 十四年春,会于曹。曹人致饩,礼也。

  夏,郑子人来寻盟,且修曹之会。

  秋八月壬申,御廪灾。乙亥,尝。书,不害也。

  冬,宋人以诸侯伐郑,报宋之战也。焚渠门,入,及大逵。伐东郊,取牛首。以大宫之椽归,为卢门之椽。

  桓公十五年

  经 十有五年春二月,天王使家父来求车。三月乙未,天王崩。夏四月己巳,葬齐僖公。五月,郑伯突出奔蔡。郑世子忽复归于郑。许叔入于许。公会齐侯于艾。邾人、牟人、葛人来朝。秋九月,郑伯突入于栎。冬十有一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于衰,伐郑。

  传 十五年春,天王使家父来求车,非礼也。诸侯不贡车、服,天子不私求财。

  祭仲专,郑伯患之,使其婿雍纠杀之。将享诸郊。雍姬知之,谓其母曰:「父与夫孰亲?」其母曰:「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遂告祭仲曰:「雍氏舍其室而将享子于郊,吾惑之,以告。」祭仲杀雍纠,尸诸周氏之汪。公载以出,曰:「谋及妇人,宜其死也。」夏,厉公出奔蔡。

  六月乙亥,昭公入。

  许叔入于许。

  公会齐侯于艾,谋定许也。

  秋,郑伯因栎人杀檀伯,而遂居栎。

  冬,会于衰,谋伐郑,将纳厉公也。弗克而还。

  桓公十六年

  经 十有六年春正月,公会宋公、蔡侯、卫侯于曹。夏四月,公会宋公、卫侯、陈侯、蔡侯伐郑。秋七月,公至自伐郑。冬,城向。十有一月,卫侯朔出奔齐。

  传 十六年春正月,会于曹,谋伐郑也。

  夏,伐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