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农民同意 供电局私自占用农民土地,耽误种田,农民应如何索要赔偿?这样的做法供电局是否违法?索...

2026-05-18 13: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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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供电公司或者其他施工单位需要开辟新的用电走廊时使用农田或者毁坏的农作物一般按照政府部门关于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赔偿,各地赔偿标准不相同,农民可通过申诉或者95598向施工单位索赔,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土地属集体所有,也可向当地村委会申诉。

希望可以帮到您!

回答2:

通知了张水财到行政村领取补偿的土地占用费。但由于张水财提出的补偿需求,距下一阶段,溧水县供电公司将积极配合孔镇行政村与张水财沟通,宣传相应的国家

回答3:

  公民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第七十二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第七十三条 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依法负有给付义务的,判决被告履行给付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