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问题。这个本质叫做本末倒置!先说法律,可以用英语学,也可以用汉语学。但是,法律中国没有,这门学问不是在中国诞生发展研究的,而是抄来的,还在改进中。那么,最好是直接而用英文学法律,因为那才是整个法律系统产生发展的一门语言。直接用英语学法律,比用汉语学了不完整的法律,再搭配英语,就好多了。追本溯源是唯一的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