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四季,在琳琅满目的果蔬市场里,西红柿那艳丽的颜色引人注目,这种既可作水果主食,又可烹调成佳肴的果品,甜酸适中,鲜美可口,已成为人们生活中重要的果蔬。 西红柿,又名番茄,在十五世纪时还野生在美洲秘鲁的繁茂的丛林中,被人们认为是毒物,列为“禁品”。当地人给它起了个吓人的名字叫“狼 桃”,认为是绝不可食,只能国俄罗达拉里公爵,去秘鲁丛林游玩,很喜欢这种植物。他特地采摘了一些带回英国,献给他的情人伊丽莎白女王。从此,欧洲人就把西红柿称为“爱情的苹果”,种在花园里,作为崇高的爱情礼品赠送给情人。 又过了两个多世纪,法国有位画家决心冒险尝一尝“狼桃”的滋味。当他吃了一口之后,感到味美酸甜可口,但一想到这东西有毒,又不免心惊肉跳,吓得要死。于是他连忙穿戴好,直挺挺地躺在床上,等待见上帝。然而左等右等,连难过的味儿也没有,反而倍加舒畅。从而,“狼桃”有毒的谬误终于破除了。 我国载培西红柿已有三四百年的历史。据明代《群芳谱》记载:西红柿最早是三四百年前葡萄牙人带到我国的。开始也是供观赏,它登堂入室供食用只有七八十年的历史。因为它果实红,状如柿,又从西方国家引进,所以被称为西红柿。
西红柿炒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