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夫赠送住房给生父,又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现在此房本是谁的名字?
若房产己过户,是你生父的名字,你就有继承权,但你还有姐姐,所以姐姐也有继承权。
但如果户产末过户,房本上仍是你姐夫的名字。他就有权收回房子。
你好,这并不是合理合法的问题,而是需要房屋产权证以及土地使用证的相关证据。
从法律上来说,赠与之后,一旦过户和办理相关手续,那么这个建筑的归属权,就应该属于被赠与人。
而这个房子在被赠与人死亡后,是需要通过立遗嘱来决定归属权的。如果,被赠与人并没有立遗嘱,按照相关的法规,应该是被赠与人的直系亲属中最近的人来继承。
这个案件中,你的姐夫已经赠与。如果签了转让或赠与协议,那么这房子就不再属于他。虽然在道德的束缚中,还是应该是他的。然而,法不容情。
既然是给了,就不能再要回。需知道,覆水难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