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规定、分别提供相应的材料,按程序提交后提取,如下: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经单位盖章的个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一式三份)、提取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及以下证明材料:
1、离休、退休的,提供离、退休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市级以上医院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出境定居的,提供签证和护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份。
5、户口迁出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口迁出证明、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职工到住房公积金开户银行领取并填写提取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到开户银行办理审核手续。
非本市城镇户口,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不在本市就业的,提供: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身份证,可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
拿着辞职证明信去本市社保中心办理即可。 满意请采纳
这个我也不太清楚
哪个地区?可以私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