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婆都在外地,不能会回老家,在外地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2026-05-18 17:07:29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以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

如果是协议离婚,应当回原婚姻登记机关所在地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

回答2:

一、.你们协商一致的,不能在外地民政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当事人自愿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

1.本人的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 .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

回答3:

办离婚,必须到户口所在地,或者当时登记的所在地办理。

回答4:

不能。要去户口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