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1年3月1日,大连市政府办公厅正式下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规定“能提供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建议你去电房管局询问一下这个“能提供在本市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要求,有否有现在以前满一年的限制,如有,那这条路就走不通了。
如果你确想买房,那我建议你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如果现在自己在做老板,那就从现在开始去缴纳个人所得税吧,如果现在在打工,就换一家缴纳城镇社会保险的单位——我想,在目前房地产宏观调控形势下,一年以后的房价也涨不到那里去。
如果你急着购房,等不了一年,那就只能找个大连姑娘闪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