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工作中无故死亡,公司应该如何赔偿?

2026-05-18 21:2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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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任何死亡都会有原因,不存在所谓“无故死亡”,如果不确定死亡原因的,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法医尸检进行确定。
  二、在工作中死亡的,要根据具体的死亡原因来确定公司的责任:
  1、如果是因工作原因死亡、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则属于工伤,死者家属可以主张工伤(工亡待遇)。
  2、如果是被人故意谋害的,则属于刑事案件,原则上单位没有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回答2: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回答3:

死亡补偿金≠死亡赔偿金

自从我国在民事诉讼案件中实行精神抚慰金即精神损失费以来,许多人对其概念及适用中的一些问题存在模糊认识。日前,石家庄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在代为审查民事案件抗诉案件时,一场关于死亡补偿金与死亡赔偿金的争议就带有一定的普遍性。

2001年2月,韩某到大名县一家医院就诊。在经过医院大门口时,正赶上医院在施工拆大门,韩某被坠落的水泥板砸伤致死。其家属以人身伤害为由,将该医院告上法庭,要求医院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28万余元。大名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医院在明知施工期间可能有危险而未关闭门诊,该事故应予认定,原告要求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理由正当,应予支持。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该院判决医院赔偿韩某死亡补偿金2.5万元。针对于原告主张的精神抚慰金,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酌情支持3万元。医院不服,上诉至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医院仍不服。其认为原判决支持赔偿死亡补偿金2.5万元,又判决医院承担一定的精神赔偿费用(精神抚慰金3万元),属重复计算。其理由是:死亡补偿金与死亡赔偿金为同一概念。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九条规定和第十条规定,在致人死亡的案件中,精神抚慰金就是死亡赔偿金。据此,医院向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

邯郸市人民检察院支持申诉人的观点,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经省院指定,由石家庄市桥东区检察院代为审查。桥东区检察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法院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判决申诉人赔偿死者家属的2.5万元为死亡补偿金。同时《解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除判令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外,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解释》第九条规定:“精神损害抚慰金包括以下方式:(一)致人残疾的,为残疾赔偿金;(二)致人死亡的,为死亡赔偿金;(三)其他损害情形的精神抚慰金。”因此,法院判决申诉人给予死者家属3万元精神抚慰金为死亡赔偿金。

同时该院认为,此案中死亡补偿金与死亡赔偿金并非同一概念。死亡补偿金是对死者生命价值的补偿,而死亡赔偿金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范畴,是指因为侵权行为剥夺了他人生命权而对死者家属的精神赔偿,二者概念不能混淆。因此,一、二审法院在判令医院赔偿死亡补偿金的同时,再判令其支付死者家属精神抚慰金(死亡赔偿金),适用法律正确,并没有重复计算。

回答4:

这种情况在上海的话,20~25万我处理过的,但是对外来务工人员。
如果是工伤事故,每死亡1人,单位的开销一般在30~35万左右,但包括了向有关部门的罚款等,家属拿到手25~30万差不多。

回答5:

具体情况具体处理,你说的不够详细,我建议你去律师事务所咨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