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闽清,订婚时有“看家当”的习俗,就是女方家人到男方家看男方家的家境、门丁兴不兴旺。女方派7个或者9个人,男方要准备招待的酒菜,还要准备随行的人的红包跟回礼一条烟。
2、订婚当日要写婚约,俗称“议单”,请来村里四位德高望重的老人作见证,婚约主要是约定一些结婚的事宜,女方有什么要求都可以写进去,写进去之后,男方必须要做到,结婚的时候才能接走新娘子。
3、订婚时新娘要把笔和笔记本给新郎,算作定情物,寓意以后家里的账簿由新郎掌管,是当家人。
4、迎亲时,接亲人数须去时单数,返回双数。
5、早年闽清姑娘出嫁前或出嫁当日有“骂媒人”的习俗。姑娘当众指着媒人骂。
6、结婚当日,姑娘有卧床不起之俗,称“赖床”。有人说是难舍骨肉深情,总想多拖延一些时间。
7、迎娶当日,男方娶亲的人员到达女家后先食用甜点,象征生活甜美。
扩展资料
婚嫁礼仪:凡送礼亲友都在宴请之列。娘家送亲的必坐首席、上席,吃完酒席当即回家。第三天,新娘的兄弟或侄辈来迎新婚夫妇至娘家,谓“回门”。酒饭后即返回男家,谓“三天不空房”。在整个迎亲过程中,还有许多琐碎的象征性研究。
如洞房床上撒放花生、板栗、红枣,即“早立子”(枣栗子)和生花胎(交替生儿生女)的吉兆。把新郎新娘的鞋套在一起,象征二人偕同到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