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姥姥、姥爷去世多年,有两个女儿,大女儿已去世,大女儿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姥姥的遗产。
2、《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如果有遗嘱要根据遗嘱,如果没有遗嘱,要根据法定继承:如果大女儿是在两位老人之前去世的,大女儿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大女儿的份额,如果大女儿是在两位老人之后去世的,而且两位老人没有父母和其他子女,两个女儿要平分老人的房产,大女儿去世,则由大女儿的配偶和子女分得大女儿的遗产份额,如果大女儿没有配偶和子女,可以由小女儿自己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