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叔子已成年,听力残疾,有自理能力。兄弟姐妹有抚养义务。 《婚姻法》 第二十九条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亲如手足,这个不好判断,律伴这可以帮你解答,你到那试问下吧
从法律上来说,没有,可是毕竟是亲兄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