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进来下啊劳动局的人跟老板认识这么办啊?

2026-05-19 11:2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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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其实大可不必担心。
你去投诉后,劳动局就是认识你老板不也要派人来协调了么?说明劳动争议的事情很敏感的、法律界定很清晰,不是什么人都能擅自糊弄过去的。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界定培训费,签订培训协议,公司是不能说收就收的,但是如果劳动合同中有约定,是可以收的。公司为你提供的培训一定要有培训发票才算,如果没有属于内部培训,是不能收你培训费的。
具体法律条款如下:

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建议你一边办理离职手续,一边跟公司交涉。如果公司仍然要收你培训费,你可以办完离职手续有,以公司克扣工资为由,继续向劳动局投诉,投诉不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