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与人同居导致婚姻关系破裂,协商不成,女方可以起诉离婚,男方可以主张无过错损害赔偿,主张多分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离婚的法定情形,也是过错表现,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也是被逼的啊
无道德修养表现。也没太大错误
肯定不对,你要抓他的证据,不是你自己留证据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