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女子恋爱2年花了96万,分手后被男友起诉还钱,法院是如何宣判的?

2026-05-19 21:5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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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院宣判女子需要将这笔钱归还给男子。

女子非常不服气,她表示自己会重新上诉,只不过二审依旧维持原判。这对情侣在一起的两年时间里,男子前前后后一共给女方花了96万。平时的大额转账非常频繁,双方没有如愿踏进婚姻的殿堂。分手之后,男子要求还钱,小编觉得这笔钱必须归还。将近100万的恋爱花销都可以够房子的首付了,男子的决定是正确的。既然都已经分手了,那恋爱期间的大额花销都必须要回来。

女子认为这笔钱属于恋爱期间的自愿赠予,但是男子认为是彩礼钱。双方各执一词,最终法院还是支持了男方的立场。大家在恋爱的时候尽量不要发生大额金钱往来,等到正式确立婚姻关系之后,双方的关系才能有法律的保障。

1、法院支持男子,并且判决女子还钱86万。

不管女子有没有钱归还,都 必须履行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有异议的话,可以再次提起上诉。小编觉得,在恋爱期间,不要有大额转账。万一两人分手了,这笔钱很难说清楚,最终都会到对薄公堂的地步。

2、这件事情的受害者是男生。

他为这段感情付出了这么多的金钱和精力,始终没有得到女生的认可。女子从始至终都没有给对象花过什么钱,她完全属于在白嫖男生的东西,估计这两年的钱早就已经被她花得一干二净了。

3、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公正的。

像这样的女人,认为自己的青春和贞洁是无价的,我认为非常可笑。但凡是一个成熟的成年人,都不会说出这种话。女人在没有和对象领证之前,不能花对方这么多的钱。

你认为法院的宣判怎么样呢?

回答2:

法院最后宣判女子把这笔钱都还给男生,因为男生平时大额转账给女生的次数非常多,最后两个人没在一起,所以要归还。

回答3:

法院判决女子应该归还给男友20万块钱。虽然这个男友给女子花了90多万,但这都是他自愿赠与给女方的,大部分都追不回来。

回答4:

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俞先生的诉求,判决徐女士归还俞先生86万元。法院的一审判决,让徐女士很伤心,也很不满,她表示两人在恋爱的时候,她也付出了很多,比如青春和贞洁,这些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的。

回答5:

法院最终宣判女子不需要赔偿男友的这些钱,因为这是男友自愿给女朋友买的,无权要求赔偿。